法规指南
联系我们
地址: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凤凰城89增11号
联系人:冯馨乐
电话:022-23525001
传真:022-23525003
网址:www.kunpenglaw.org

当前位置:首页 → 法规指南 → 司法解释
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《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》能否作为认定毒品依据的批复
浏览次数:702次 发布人:admin 发布时间:2019-04-29

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《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》能否作为认定毒品依据的批复

[返回]